在城乡各类社区治理中,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治理更具复杂性和典型性。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治理是基层社会社区单元治理中的一种特殊形态,是指对多元社会群体聚集在城市空间区域里所形成的较大规模社会生活共同体开展治理。在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里,人口密度大、单元构成复杂、利益需求多元、管理主体多样,这就对不断推进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普陀区兴普社区和文康社区是具有代表性的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社区面积大、居民人数多,其中,兴普社区区域面积1.53平方公里,辖9个居民住宅小区,区内共有常住户10692户,常住人口2.7万人,户籍2228户,户籍人口6209人;文康社区总面积约4.1平方公里。辖21个住宅小区,已住户数8957户,常住人口约2.3万人;户籍户数2083户,户籍人口7172人。辖区有商品房小区,还有商业广场、楼宇、市场、商场、学校、建筑工地等各种类型、各种业态单元,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群聚集,在给城市发展增添活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的治理难题,比如,租房人员多,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人口流动性强,造成底数难摸清、信息难掌握;群众利益需求多样,矛盾问题集中、治理难度较大,对精准管理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为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数字化治理工作创新,舟山市普陀区以兴普社区和文康社区为试点,建设“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平台探索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治理数字化治理路径、方法。该平台的应用推动社会组织精准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打造社会多元共治格局,推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群体和谐共融,提升了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平台已上架“浙政钉”、“浙里办”,列入浙江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S0”。“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平台是普陀区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数字化治理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之一,是普陀区社会治理的特色之一。
“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平台的主要做法
实现社会组织参与“一网通办”。集信息、服务、监管、展示等多功能为一体,聚焦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全流程,从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注册登记、服务扶持、年检申报到项目承接等事项入手,搭建社会组织人才库、社会组织资源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库、公益创投项目库等数据库,接入“社会组织服务应用中心”和“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集成数据构建线上流转联动网络,实现社会组织与职能部门、社区以及在平台下单的群众进行互通互动全程线上流转,一次办理。
重塑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场景。以政府购买需求、社区需求、群众需求为切入口,借力平台数据库“资源池”功能,开具政府购买服务、社区需求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四张清单”,实现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精准化对接;打造共性服务通过招标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项目予以解决;个性服务通过“社会组织服务应用中心”,由群众点单,社会组织在线认领提供针对性帮扶;特殊疑难服务根据权责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解决,从而构建共性、个性和特殊“三类服务场景”,实现社会组织参与服务规范化处理三大机制。
打造社会组织参与全流程闭环跟踪。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平台,统一服务入口,通过“待确认、已接单、已拒绝、已完成”四个阶段实时跟踪服务订单进度。社会组织完成订单后需在线上传服务照片,描述服务内容,应用自动生成服务台账,并通知需求提交对象,职能部门、社区和群众可在线查看、确认,按五个星级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设置问题数据分析功能,通过类别排行榜、接单排行榜、好评排行榜,对问题类型、社会组织接单量和服务质量进行分析,形成社会组织年度评价及积分排名,作为下一年社会组织承接公益创投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参考标准,激励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
数字化时代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治理的思考
通过“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数字化平台,尽管在实现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治理数字化的过程中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平台主导力量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数字化治理理念依然滞后,数字化治理需要的人才、技术等保障依然不足,数字鸿沟、数据壁垒、数据碎片化等造成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社会组织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数字化背景下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数字化治理创新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破解数字化治理“标签化”难题。一方面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社区治理中未有效打破传统治理思维,以数字化引领重构社区治理规划、指导社区治理创新举措不多;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本身缺乏数字社区治理比较系统专业的技术指导与支撑,服务对象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难以适应数字化治理下新的办事方式,同时,在推广数字化治理时,还会产生“数字鸿沟”的问题。由于数字技术的运用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社区内还存在一部分年老体弱、文化层次低的群体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则造成社会治理参与主体局限性。因此要做好顶层设计,形成具有指导性的总体规划框架,包括治理目标、基本路径、重要保障等;用数字孪生理念打造社区数字新空间,运用更加的人性化数字技术满足特殊群体的需求;此外,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要树立“大数据”思维,不断提高数字技术手段运用能力,否则这些数字治理平台将会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数字赋能只是锦上添花,数字化治理难免沦为“标签”。
避免数字化治理内卷化的误区。一方面数据壁垒多。各级部门因业务需要,分别将各自的业务系统传导到街道、社区,导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不少社区主要精力花在怎么打通部门数据上。另一方面数据碎片化。有的街道数字驾驶舱中的服务场景,由于数据标准不统一、场景间的兼容性不够高,导致系统对接不畅、数据复用性差,从而造成社区采集数据难以通过系统共享,“大数据”应用价值难以发挥。再一方面,群众参与度不高,治理端和服务端尚未全领域渗入。社区治理不仅需要社区参与,还需要居民参与,居民是主体,必须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充分发挥居民力量,调动居民参与数字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因此,一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打破部门间人为性数据壁垒。按照市、区(县)、镇(街)、社区四级架构,搭建治理部门“齐抓共管”数字平台,从上而下打通基本的政府公共数据瓶颈,形成统一的基层数据收集格式,提高数据共融互通性。另一方面数字化治理最终落地惠民的关键载体是社区治理,是解决传统社区“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的关键,必须以居民需求为中心,提高基层数据动态采集精准性,打造社区数字生活新空间。
打破数字化治理创新不可持续的瓶颈。在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数字化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对人才、资金等保障需求较为迫切,各治理主体之间权益矛盾也较为明显,如社区治理与服务中涉及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数字化治理中的个人安全风险甚至危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需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数字化资金保障;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制社会组织收集数据的行为;及时跟进数字化社区建设,保障社区数字化有法可依;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提升社会组织基层治理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总之,我们需要加强社区治理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社区治理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完善社会组织协同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拓宽数字化治理的范围应用,提高数字平台的安全保障水平,破解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给社会组织参与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治理带来新的问题。
(作者: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陈莉莉 耿相魁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欧阳怡文)
(相关链接:http://www.rmlt.com.cn/2022/1011/6578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