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使陆海统筹成为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与基本方法论。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演变,一些国家秉持零和博弈的狭隘海洋观,在海洋科技、产业、安全等领域对我国采取更具攻击性的遏制打压措施。面对严峻的外部挑战,我国必须以陆海联动优化空间布局,以科技自主突破产业瓶颈,在内外互促中凝聚应对外部遏制的整体合力。
陆海统筹赋能海洋科技的逻辑起点
陆海统筹不是简单的地理概念,而是跨系统跨领域跨区域的资源重组与能力整合。从科技创新角度看,其核心要义在于利用陆域在人工智能、新材料和大数据等领域的成熟技术,对传统海洋产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海洋生产模式从粗放型向精准高效型转变;同时,通过海洋极端环境(如高压、盐蚀、强风浪等)倒逼陆域材料科学、通信技术与装备制造等领域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实现陆海技术之间的相互牵引与适配。这种陆海之间相互需求、相互驱动的辩证关系,是陆海统筹赋能科技创新的逻辑起点。
陆海统筹赋能海洋科技的战略价值
陆海统筹在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整合创新资源、突破核心技术、驱动产业融合以及参与国际治理等层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其一,陆海统筹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与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能够推动陆地成熟的科技体系、人才储备与工业基础深度对接海洋特殊应用场景,使我国海洋科技从长期“跟跑”转向“并跑”乃至“领跑”,在全球海洋科技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其二,陆海统筹是整合创新资源与破解自主创新瓶颈的有效路径。它以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打破传统行政壁垒与条块分割,推动创新资源从分散布局转向系统集聚,构建起陆海一体的协同创新网络,显著提升整体创新效能,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海洋科研力量薄弱、重复建设等结构性问题。其三,陆海统筹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能够通过陆域先进技术的溢出效应带动海洋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以陆强海、以海促陆”的良性互动格局,进一步加速海洋装备智能化与深海资源高效开发,催生一批跨域融合的关键共性技术,并反向赋能陆地前沿创新,实现双向迭代与持续升级。其四,陆海统筹是驱动产业深度融合并构建陆海联动格局的重要抓手,能够塑造“内陆研发—沿海集成—全域应用”的联动模式,推动海洋装备制造与陆地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深度耦合,显著增强我国海洋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与产业链韧性。其五,陆海统筹是我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关键支撑。它能够通过整合陆海观测网络、统一数据规范,加快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标准体系,提升我国在国际海洋规则制定与制度性话语权中的主动地位,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陆海统筹赋能海洋科技的实践成效
在平台建设方面,2026年生态环境部陆海统筹生态治理与系统调控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成为全国首个该领域的部级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已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8项,发表论文34篇,支撑印发省级及以上政策文件40余项。浙江舟山建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首个兼具地表水和海水自动分析功能的“黑灯实验室”,实现了海水与地表水样品在同一智能系统内的有序流转、统一质控和集中出数。在海洋生态与绿色科技方面,中国科学院团队研发的改性黏土治理赤潮技术,将传统黏土用量从每平方公里数百吨大幅降至4—10吨,治理效率高且兼具碳埋藏功能,该技术已在国内多个海域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在智慧渔业与蓝色粮仓方面,广东湛江等地推广的“陆基育苗—适应性驯化—深海投放”模式成效显著,该模式使鱼苗存活率从70%—80%提升至95%,养殖周期缩短近一个月,单位盈利提升2元/斤,实现了效率与效益的协同增长。
深化构建山海联动的海洋科技创新生态
当前陆海统筹赋能海洋科技自主创新仍面临战略统筹不足、资源配置割裂、人才评价错位、测试体系薄弱以及资金风险难担等突出问题。破解这些供需错位与机制障碍需要构建陆海科技咨询“一盘棋”的战略统筹机制,完善陆海双向赋能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陆海共生的创新主体培育体系,并配套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与资金保障体系,真正走出一条陆海联动与协同创新的新路子。
在战略统筹与数据底座建设方面,建立由国家部门主导、多主体协同参与的陆海科技统筹协调架构,超越传统的条块管理模式,推动跨学科知识交融、跨行业技术渗透与跨区域要素流动。应以战略性、纲领性文件为牵引,系统厘清内陆与沿海的功能分工与空间衔接逻辑,明确各自在创新链条中的差异化定位,进而塑造“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深度植根内陆科教资源富集区、应用验证与场景转化充分依托沿海蓝色优势”的双向互动格局。同时,应通过统一监测标准、规范数据接口整合多元数据资源,构建国家级陆海全域观测与数据融通平台,为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字孪生海洋系统等前沿技术方向提供标准化、高可靠性的数据底座支撑。
在需求牵引与转化服务方面,应建立常态化的海洋应用场景与陆地技术能力双向发布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需求目录与供给清单,降低信息搜寻与匹配成本,引导内陆科研力量精准识别涉海领域的技术痛点与空白地带。同时,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替代,动态评估并发布瓶颈技术清单,面向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定向攻关。应让制造业积淀深厚的优势地区承担起专业配套枢纽的承载功能,借助其技术溢出效应,推动内陆精密加工与先进制造能力向适应海洋环境的方向升级,最终实现制造优势的跨域移植与再创新。围绕科技成果评估、中试熟化、知识产权运营及投融资对接等关键节点,构建集成化服务网络,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与不确定性,加速陆海技术要素的价值实现与空间流动。
在创新主体与人才队伍建设层面,应探索跨域轮岗交流路径,推动陆域工程技术人才定期参与海上作业与试验流程,让他们在真实的海洋环境中切身感受装备面临的环境挑战,并获取实际运行反馈。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打破传统学科壁垒,布局海洋领域前沿交叉学科方向;并以问题导向的跨学科组织模式,促进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的深度融合。破除“唯论文、唯项目”的惯性思维,建立以实际贡献度与问题解决效果为核心的分类分层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活动设立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并将评价结果刚性嵌入资源配置与薪酬决定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向陆海统筹一线集聚。
在测试验证方面,充分利用内陆科教资源的智力与设施共享优势,布局建设高精度海洋极端环境模拟大科学装置,通过对深海极端环境条件的精细模拟,为陆地技术提供低成本且可重复的极端环境测试条件,将大量早期研发风险消化在内陆阶段。可依托海洋科研基础良好且具备稳定出海保障能力的沿海节点城市,集约化建设国家级海洋综合试验场,并配套完善的海上试验综合保障体系,为各类深海技术装备提供实海验证条件。同时,以国家海洋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为依托,增设面向海洋人工智能的算力支撑与算法训练专区,通过一站式数据清洗、标注、仿真与模型部署服务,降低智能技术海洋应用的进入门槛。
在资金保障方面,探索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经第三方技术评估确认后,对因非主观可控因素导致的海上试验失败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损失分担。同时,应推动建立涉海科研单位、保险机构与公共财政共同参与的海试装备风险共担机制,按照“分层设定、比例分摊”的风险共担原则,形成风险事件下各方权责清晰、赔付有序的制度化安排,借助保险技术与再保险市场分散极端损失的系统性影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基于海洋特色资产的信贷服务模式,并协同保险机构拓展覆盖研发试验全流程的新型科技险种,切实降低创新主体开展实海验证与示范应用的成本顾虑,为陆海科技统筹的持续深化提供有力保障。
陆海统筹,统筹的是资源,打通的是经络,激活的是生态。凭借陆域雄厚的科技积累、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不断深化的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山海联动、协同攻关,就一定能够将陆域科技优势高效转化为深蓝创新能力,让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真正转化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最终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以陆海统筹为支撑的向海图强之路。
(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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