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计算办法解读会在新教学楼A209室举行,各教学单位办公室主任及教学秘书二十余人参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王瑞主持。

会上,王瑞就学校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学院自主理财制度的若干意见(2021年修订版)》(浙海大办发〔2021〕7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所作的修订进行了详细的新旧对比解读,对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核算系数等变动部分做了一一解释和说明。
王瑞指出,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的核算关系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更好地推进校院二级管理,发挥学院主观能动性和学校宏观调控能力,学校根据前期各学院、各部门的意见反馈,对原有的48号文件进行更符合校情实际的完善,打通教学和科研项目定级区分,修正欠合理内容,保证统计的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若干意见》启用在即,解读会是教务处主动服务和指导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对新政策进行学习,在推进新旧政策的对接和顺利实施的同时,帮助参会人员清理了新政策在实际统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参会人员更快更全面的掌握新规则,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的核算打下基础。
会后,教务处还对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毕业论文抽检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