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志愿服务为载体 创新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机制
发布日期:2010-09-11 作者:梅涵睿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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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理与信息学院近年来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依托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这一良好平台,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创新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的机制,培育和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保证新党员发展的质量,体现党的先进性。同时,又进一步推动学院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就是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参与学院志愿者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分配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或结合自身特点自行联系服务岗位,并获取一定的志愿服务工时,各支部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时必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内的志愿服务表现和工时数,将其作为新党员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内志愿服务表现不积极、志愿服务时数少于40小时的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培育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的实行,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培育并不断增强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为形成良好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打下基础,使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志愿服务这一实践载体,使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学校和社会中展现自己的良好形象,在实践活动中提升和强化自己的,在奉献中成长,从而在广大同学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了大学生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推动了学院志愿者活动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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