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天津名士刘孟扬(1877—1943)写过一篇《戒贪铭》短文,内容如下:财富人所羡,但须问来源。来源果正当,虽多不为贪。来源不正当,清夜当自惭。人皆笑我痴,虽痴亦自适。不痴何所得,痴又何所失?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钱多终非福,人格足矜持。富贵等浮云,虚荣能几日?人生数十年,所争在没世。
刘孟扬是清末秀才,曾任天津《大公报》主笔,后任三河县知事。他为人清正,做官清廉,在任时政声颇佳,深受当地百姓拥护。此作包含了作者为人、为官的感悟,也是作者清廉理念的表露。文章明白如话,流畅自然,寄情深长,托意高远,对从政者而言堪称一副镇静剂和清醒剂,亦值得我们高校老师借鉴。细品此文,至少可得出以下启示:
一、取财有道。“财富人所羡,但须问来源”,短文开宗明义地指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旨趣。追求物质财富,希望生活宽裕,是人之常情,但要合乎法律法规,恪守正途,而非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旁门左道。“无功受禄生祸,不义之财是灾”,乃为已被古今无数事例所证明的训条,其结果是不仅毁掉自己的幸福,也损害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所谓“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能把人带进坟墓”,亦所谓“人臣之欺君误国,必自其贪于货赂也”。党员干部不论位居何职,都要讲规矩、守纪律,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杜绝贪腐心理和侥幸心理,恪守“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操守,牢记“不义之财手莫伸,正道之资足安稳”的格言,不断筑牢思想防线,远离违纪红线。
二、自律自省。当今社会,公职人员面临的考验越来越多,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突出。遏制一些人的腐败念头,除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以外,还须重视个人的自律、自省,若收受不义之财,当“清夜自惭”。自惭,意味着“知耻”。“礼义廉耻”自古即被视为“国之四维”,“知耻近乎勇”“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心能辨是非,处事方能决断;人不忘廉耻,立身自不卑污”等均为先贤留给我们的警世良言,作为领导干部,理应自我约束,做到知廉耻、明是非、分黑白、懂美丑、晓荣辱、识善恶。自惭,还意味着要“慎独”。古语有云:“恶不在大,心术一坏,即入祸门”“一念不慎,败坏身家有余”,故而要每日“三省吾身”,时常检点、反思自己,不断净化灵魂,防微杜渐,从而“做人一身正气,为官两袖清风”。
三、执政为民。做官的根本是为民众谋利。要跨过金钱关,用好手中权,务须坚定理想信念,培养为民服务的情怀;对高校干部而言,则要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谋福利。南宋朱熹认为:“居官不可作受用想。天之生我异于众,予以治世之职,是造福于世之人,非享福之人也”;《朱子家训》中有言:“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受物质利益至上观念的影响,个别人做官目的性过强,个人“色彩”太重,把当官视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认为官当得越大价值越大,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直至灾及自身,才追悔莫及,只可惜后悔已晚。惟有平时常思为官之本,弄清权力是谁赋予的,当官是为了什么,使认识从“官本位”思想中解放出来,方可领悟“居官本为民”的真正含义,从而虚心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把握师生所思所想所盼,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利为民所谋,以不妄“公仆”的身份和称号。
四、知足常乐。“事能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知足可使人保持一种健康平和的心态,坚守正道,行稳致远。人生在世不过百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瞬间,荣华富贵无异于过眼云烟,即文中所言:“富贵等浮云,虚荣能几日?”有的干部从农家子弟成长起来,却忘记了人生的起点,结果职务上去了,灵魂没跟上,爱慕虚荣,盲目攀比,贪欲之心愈演愈烈,结果走上不归路,其背后的推手就是不知足。理性客观地看待身外之物,坦然面对名、位、利、权的诱惑,做到淡泊宁静,不以外物扰心,才是人生的睿智。故有必要正确处理为民服务与个人得失之间的关系,力争“有为有不为,知足知不足”。要知足,还须懂得“知止”。知止,就是要明确底线,知道人生该在何处、何时止步,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自勉自警,避免“似蛾扑灯,焚身乃止;如猩嗜酒,鞭血方休”。
清廉不仅应成为高教从业者的价值观念,在内心深处牢固树立,还需外化为自觉行动,身体力行,踏实去做,正如王阳明所言:“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将清廉由“律己”升华为“济世”,在“检身约己”的同时“济世安民”,以之引领世风,造福社会,亦应成为高校干部的分内职责。愿这篇《戒贪铭》在你我心中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