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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编的《浙江省海域评估规范》与《浙江省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研究成果顺利通过评审
发布日期:2013-01-26 作者: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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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由我校承编的《浙江省海域评估规范》和《浙江省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研究成果顺利通过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会由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陈畅主持,来自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国家海洋局技术中心、天津师范大学、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组认为,该研究成果思路可行,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对现阶段海域价格评估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可应用于浙江省的海域基准价核定与海域价格评估工作。

评审会上,项目编研负责人崔旺来教授向专家评审组汇报了《浙江省海域评估规范》编研的技术路径和基本框架,项目编研成员汇报了《浙江省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的核定方法。海域价值评估领域国家级首席专家、天津师范大学教授刘百桥博士,国家海洋局技术中心梁湘波博士等专家对《规程》和《规范》条文进行了质询和评议。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张志华处长作会议总结,对《规范》和《规程》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规范》和《规程》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规范》和《规程》作为即将立法出台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的第一部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标准。该成果编研要求高,尤其《规程》的编研内容更具开创性,为浙江省海域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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