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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21—2022年浙江省“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3-02-12 作者:徐宏武 编辑:王利明 来源: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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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共同发布2021—2022年“平安单位”暨省级“智安单位”建设评估结果,我校被授予2021—2022年浙江省“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称号,是舟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体现了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对我校安防工作的高度肯定。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依托,以“智慧安防”建设为抓手,加大技防专项经费投入,陆续建设和升级校门智能道闸系统、消防智能控制报警系统、红外线入侵报警系统、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系统、一键紧急报警装置、车辆智能化管理、楼宇门禁管理等智能安防设施和系统,构建完善了智能感知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了安全预警机制,使智慧安防在校园安保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今后,学校将切实履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持续以“平安单位”“智安单位”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校园内部智慧安防能力,积极推进校园内部防控体系建设,有力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舟山”“平安浙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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