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全省“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建设评估结果的通报》(浙公办〔2024〕21号),我校再次荣获省级“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称号。
2023年,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始终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积极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大力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学校先后对监控安防系统、智能道闸系统、访客预约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一键报警系统等进行升级和改造,实现了视频监控高清化、安全管控智能化、应急实战高效化,致力打造“智安校园”安全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平安守护联盟”建设,构建校园群防联治体系新格局。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提升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等级,持续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自主探索智慧安防建设新模式、新路径,努力为建设“平安舟山”“平安浙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