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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论坛"暨学习解读新《学位法》
发布日期:2024-05-20 作者:房艳艳 编辑:0154009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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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精神,促进我校学位制度改革和学位工作开展,树立研究生导师的学位法律意识,5月20日下午,学校举办2024年度第1期“研究生导师论坛”。邀请学校副校长谢永和教授做了题为“规范学位授予 保障学位质量——学习解读2024年新制定的学位法”的报告。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及研究生代表等90余人聆听了报告。

在报告中,谢永和回顾了2020年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召开、《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发布等一系列研究生教育领域的重大事件,深入解读了《学位法》的制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学校现行学位制度,对学校学位工作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和工作要求。

《学位法》共7章45条,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完善学位管理体制、细化和明确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构建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四方面的内容,围绕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人才培养的政治要求和价值导向,用法律规范学位授予资格和程序,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授予质量。

谢永和强调,学校研究生教育相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位法精神,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学位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学位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动制定配套政策,系统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建设工作。

现场围绕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青年导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如何建立良好的导学关系以及校外科研实践配套政策保障等主题,谢永和与在场的研究生导师进行了交流互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于2024年4月26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布,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自1981年1月1日学位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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