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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4-06-28 作者:乐梦婷 车晓轩 编辑:王利明 来源:办公室(校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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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我校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校新城校区行政楼6号会议室举行。校长武传宇、副校长卢金树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党委书记张家元、纪委书记杨振华出席签约仪式。武传宇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武传宇代表学校对张家元书记一行来校交流合作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校的概况和特色。他表示,浙江海洋大学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海岛办学,聚焦海洋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在海洋科学、海洋工程等领域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实践经验;宁波材料所作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在材料科学技术、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研究成果丰硕;双方在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等领域有着十分广阔的合作空间。他希望双方通过资源配置共享、人才交流学习等方式促进双方在涉海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和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的等方面良性互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战略合作,服务浙江海洋强省建设和我国海洋科教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

张家元表达了同浙江海洋大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愿望。他表示宁波研究材料所致力于强化科技制高点,通过改革优化研究团队结构,突出海洋关键材料等主攻方向及特色方案,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校所双方应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的科技、人才、成果和平台等资源优势,开展更加深入、务实合作,加速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动材料科学技术与海洋工艺工程技术的交叉融合,研发具有海洋特色的新材料,开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医学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提升我国海洋产业,实现海洋强国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杨振华、卢金树分别代表双方在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上签约。根据协议,我校将协同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在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

签约仪式后,双方参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党政办公室、科技处、人力资源处、公共技术中心、技术转移处、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处和浙江海洋大学办公室、科技处、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合作发展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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