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微信 > 正文
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作者:吕朱璇 编辑: 来源: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提醒函《关于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的紧急通知》(2021 2829 号)和舟山市疫情防控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校情实际,现就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 从省外及杭州返校师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 性证明并刷健康通行证入校。省外及杭州出行师生进校前需向所在单位管理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更新每日打卡(打卡地为舟山市),省外出行师生由所在单位管理员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删除其在疫情系统中管控名单中的姓名,恢复健康通行证,同时留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从杭州返校师生经所在单位管理员核验留存后方可进校。

2. 舟山市外人员进校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刷访客电子通行证入校,由邀请部门负责核验和保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报校医院备案。

3. 近期暂缓审批学生前往杭州(参加公务员考试、入职面试体检等除外)。

4. 市外出行师生应及时更新打卡地点。

5. 即日起暂缓开展教育教学之外的其他集聚性活动,近期集聚性活动以线上方式开展;已批准尚未举办的活动同时停止举办。转为疫情常态化管控及审批的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精神另行通知。本通知自 11 26 日起执行,学校防控措施和要求将根据省市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学校防控办

2021年11月26日


关闭

Copyright©2019 浙江海洋大学新闻中心浙公网安备 33090002000195号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电话:0580-2550020传真:0580-255131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