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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微信】疫情调整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 作者:戴莹玮 编辑:0154009 来源: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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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9号)》。根据《通告》要求,学校防控办调整了师生出行规定,摘编如下:

教职工

1.教职工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区域。2.教职工市外省内出行需向所在单位报备;省外出行需办理请假手续(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3.市外出行返校的,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阳性病例所在区(县、市)返校的,需提供24小时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教职工出行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学生

1.学生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区域。2.学生市外出行需办理请假手续(由各学院分管副书记审批)。3.市外出行返校的,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阳性病例所在区(县、市)返校的,需提供24小时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学生出行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温馨提示


落地核酸检测需6小时左右出检测结果,舟山市内宾馆入住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出行人员合理规划行程,避免夜间无法入校、无法入住宾馆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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