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发展和复兴急需有一个可以枢纽中国东部和海岸线的“自贸港区”。其属性类似香港,但其作用有些类似1949年前的上海,其水平要达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新加坡。
为此,“舟山群岛新区”就特别需要重新定位其国家战略举措的地位和作用。它一定要从国家战略及其变化的角度来重新解读“舟山群岛新区”的地位和作用。这不只是舟山市行政策略层面的事,而更是国家战略层面的事。舟山群岛的独特海岛区位优势、深水岸线多且质量高的优势、良港多且呈现“脸盆效应”优势、与大陆有距离且可以隔离的优势,等等。这些为建设一个“海丝之路”的枢纽港具备了无与伦比的自然和天然的优点及优势。它也是建设现代“自贸港区”的优势必须具备的自然地理条件。这些条件不仅在国内没有第二家,即使在国际上也实属罕见。它位于中国海岸线的中端和可以停泊超大船舶的群港优势,将在未来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特别作用。
这要求“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必须要按照最新颖的管理甚至治理模式来加强对“自贸港区”的城市和社会的治理。它不仅在国际化程度上要最高,而且还要在时代性超前上要最新。要给人一种最自由、最舒适、最有序和最宜人的感觉。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做大和做足文章。关键在制度创新上要在继承的基础上有崭新和全新的感觉。这种制度既要特别在中国社会与国际社会的接轨上做好衔接和互动甚至反向作用的工作,又要在中国社会防止国际社会的侵害上做好缓解和瓦解甚至阻止和断裂的工作。尤其是要在“自贸港区”社会及其治理的构建上出奇招和新招,成为世界人向往的一个地方。没有一个良好的港区社会及其治理,就没有一个优秀和超强的“自贸港区经济”。
但如何创新和创立一个21世纪的最现代“自贸港区”,还是一个新课题。它首先需要一种实践的探索和制度的创新。其中最核心是一种“自由”的心理感受。在贸易层面的“自由”不是一个“不要管理”的概念,而是一个“税收”的有无、多少和免保问题。这也是对“现代管理”要“管而不在管”状态的要求。这是人类管理的一个“现代”状态,是“管理”的一个“无为而治”的状态。
这要求在“自贸港区”的建设中,要达到一种软件和硬件或港口和社会并举共进的状态。之前的港口城市建设一般是先有“港口”后才有“社会”的。而现在的港口城市或社会建设是不仅需要同时并举,甚至还需要先有“社会”后才有“港口”建设的路径和方法。这要求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中要特别注重“港口社会”的治理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目标为“舟山群岛新区港口社会”的建设提供了明确和确定的方向。
一定要把“舟山群岛”放在一个“海洋社会”与“陆地社会”连接点和“窗口”点的角度给予审视,才能彻底明白和理解中央给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国家战略举措的内涵和意义以及作用和影响。这就需要形成一种“海洋思维”和“陆地思维”合成及其统筹的整体思维。但人们至今研究和操作“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都缺少这样的整体思维,从而使得形成的研究成果和推动措施总有一种隔靴抓痒和动静不大的感觉。
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条“丝绸之路”,一条是“陆上丝绸之路”,另一条是“海上丝绸之路”,并且是以“陆上”带动“海上”和以“海上”配合“陆上”的方式存在和运行了很久且效果良好的。现在也需要两条“丝绸之路”,也是一条为“陆上丝绸之路”,另一条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但它们的主次、主配和主辅的位置、功能和作用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海上丝绸之路”的位置正在拓展和崛起,也正在重新开创和形成一个新的立体的系统和整体的“丝绸之路”。在当下,梳理、构建、确立和完善一个“海洋思维”和“整体思维”是中国构建和运行“现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和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