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上午,浙江省首个海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在舟山市西轩岛揭牌设立,万余尾大黄鱼、黑鲷、条石鲷、褐菖鮋、海蜇、乌贼等苗种,在法官、检察官、科研人员、渔民代表等协助下“游”向大海。
该基地由宁波海事法院、舟山市法院、舟山市检察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四方联合设立。
有“渔业科技岛”之称的西轩岛是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的试验场,主要从事海水围塘健康养殖模式的生产性试验、示范和推广,海洋生物苗种繁育,增殖放流苗种的培育、暂养等。
据了解,近年来,舟山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建设。今年6月2日,舟山市检察院还与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在非法捕捞案件涉渔涉案物品认(鉴)定、生物资源损害方式认定及损害评估、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同时,还在全省率先探索与专业科研机构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殖放流基地。
舟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征介绍,四方携手设立海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旨在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技术规范、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高生态损害赔偿金使用效率。今后,在非法捕捞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侵权人缴纳的赔偿金将交由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专项用于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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