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海洋政治和海洋法律也将大有作为
发布日期:2013-05-23 作者:王芳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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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校党委副书记、海洋政治和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建钢

近期,在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被纳入国家战略规划的形势下,舟山又被确定为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和国家级舟山群岛新区。由此,舟山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里程碑式的新阶段。作为位于舟山的海洋类高校的浙江海洋学院,也将面临着更大的机遇与挑战。成立于2009年底的浙江海洋学院海洋政治和法律研究中心,在这个澎湃激昂的海洋经济发展大潮中,将如何来迎接这个机遇和挑战呢?为此,校报记者专门走访了我校党委副书记、海洋政治和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建钢博士、教授。

记者:您是如何看待“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海洋经济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3块牌子呢?

黄建钢:这3块牌子虽然强调的角度不同,所形成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强调了海洋经济是整体性经济的属性,基本都是从国家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和完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全局角度出发得到批复的。

国家级海洋开发综合实验区是国务院在去年5月批准的《长三角区域规划》中提出要设立的,后来又在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的。海洋开发是新领域,不能以开发陆地资源的老模式来开发海洋资源。要合理开发海洋,要新思路、新办法、新政策和新法规。所以需要先行先试。而海洋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需要做足的就是在“综合”上先行先试的文章,也即上游发展要兼顾下游发展,强调通盘考虑,统筹发展。现实是,沿海的生态形势已经非常严峻。

国家级舟山群岛新区,是把“舟山群岛”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提出的。我认为,这个新区是应该把归属于舟山群岛的所有岛屿都纳入其中管理和治理起来的。从中也可以看到,“舟山”的概念有好几层意思:一是在这个“新区”里,“舟山”是一个群岛概念。二是还有一个舟山渔场概念,三是一个行政区划概念,四是一个军事的舟山海防要塞概念,五是一个舟山本岛概念。

在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里,舟山是具有“桥头堡”地位的。类似的示范区,目前只有山东、广东、浙江3家。它意味着,在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的发展中,国家是需要示范和榜样的;也说明,对我国来说,发展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还属于新生事物,还没有经验,是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展开和深入的。

记者:您怎么看待“海洋政治和法律的研究比海洋经济研究更重要”的观点?

黄建钢:舟山拿到这3块牌子,似乎发展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是第一要务,相关层面的研究也该成为高校的研究重点。但我看来,高校更重要的还是要开展对海洋政治与海洋法律的研究,因为政治与法律本身就是战略层面的,深层次的和本质上的。只有从战略的角度看待一个地区的发展,才能把这个地区的战略地位看得清楚。譬如一座颇具主权争议的无人岛,即使现在对国家来说没有任何的经济上的使用价值也不能放弃占有和管理,不然就可能丧失其主权——历史上这样的教训并不少。

其实,早在2006年,我就写过一篇《论中国国家海洋战略》的文章就指出,中国要实施发展海洋战略就必须首先发展舟山。所以,我们考虑如何利用这3块牌子时是一定要从国家的政治和战略的角度出发,否则是难以满足国家提出发展舟山的战略需求的。舟山也只有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提下才能最终发展自己,也只有在满足国家政治需求的同时才能最终发展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效益。而战略就是从未来发展的高度来审视问题,而非眼前的、功利的。国家发展海洋经济,必然是一种政治需求。经济说到底是为政治服务的。

此外,发展海洋经济还是需要以法治海和以法管海的。脱离了法律的尺度和规范,海洋的开发便会陷入一种由于“无法无天”引发的无序和混乱的状态。就是从这个层面讲,海洋政治和法律的研究才应运而行,并将大有作为。

记者:海洋政治和海洋法律研究中心成立1年多来,能介绍一下研究成果吗?

黄建钢:可以。我校在海洋政治和海洋法律的研究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8年合校至2009年底浙江海洋学院海洋政治和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其中,学校对海洋政治和法律的研究有一个逐步递进和发展的过程。就我校涉海社科而言,就包括了海洋经济、行政管理、海洋管理、海洋文化和海洋产业的研究。这种研究到2009年底时,由于学校在这一块的研究上已经形成了较浓厚的意识,成果和项目也比较多了,于是就决定成立了海洋政治和法律研究中心。由此也就开启了我校研究海洋政治和法律的第二个阶段。

我们在开发海洋的过程中既需要政治在战略上的引导,又需要形成以法治理和以法管理的态势。这10年来,学校在海洋政治和法律的研究中已经取得不少的成果。比如,我即将出版的专著《海洋十论》,论述的就是2000年到2010年这十年中,我对世纪海洋政治、海洋战略、海洋教育、海洋管理、海滨城市发展进行的系列思考。我校的其他教师也在这方面的研究中取得了不少成果。我们对于海洋政治和法律的研究不仅已经走在了全省高校的前列,而且还可以同全国一流大学的专家学者进行对话和交流,如我们的教师已经在全国性的关于海洋政治和法律的研讨会有了发言权。并且,从海洋管理研究、专著出版、法律课题论文的水平来看,也体现了不错的实力。我们在海洋战略的研究中提出的建议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比如,2007年发表的论文《论中国国家海洋战略》就曾受到过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的关注;在2004年提出的“要组建海洋类综合大学”建议,就很快得到了全国沿海省市的积极响应,上海、辽宁等地相继组建了海洋大学。我们中心教师研究南海权益的战略文章,就在《中国海洋报》的内参上刊发了,其中的很多想法和提法与之后国家采取的不少措施是基本吻合的。为完成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08年重大项目课题《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研究》而作的《论中国海洋法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论文已经发表。

特别是在这一年中,高建平、唐洪森、俞树彪教授承担了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重点项目“国民海洋观教育研究”工作;还出版专著《海洋管理导论》、《海洋公共伦理研究》、《海洋社会哲学——哲学视阈下的海洋社会》、《渔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舟山样本研究》等4部,已经承担4项省部级课题,17项厅局级课题,发表论文27篇。

记者:能谈一谈海洋政治和法律研究中心下一步的研究方向和重点吗?

黄建钢:目前,舟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中心也将展开新的研究。

首先,我们目前要深入研究怎样以战略的、政治的角度来提高、提升开发海洋、发展海洋的地位,深挖内涵,并且通过对国民进行海洋观教育的方式,在新的研究基础上为国家、省、市海洋经济和海洋科技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和法律的理论研究和参考。

其次,我们的研究要为立法机构对于开发海洋、保护海洋、发展海洋、利用海洋来寻找法律依据和发现与弥补法律漏洞。如何提出具体的法律建议,参与到国家、省、地方的立法当中去,在开发海洋的过程中树立法律意识。这些方面的课题需求都很大,而且还会越来越大。

再次,中心的研究不仅要为国家、省、市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也要为学校内部的学科建设、科学发展、事业拓展服务。中心希望能为学校相关学科专家在研究的过程中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在明确方向上能提供有益的建议和参考。

第四,当下我们要重点研究的是,在这三块牌子下,舟山究竟可以干些什么以及怎么干等问题。特别是,“舟山群岛新区”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到底能够装一些什么东西?这种研究仅从经济角度展开和深入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甚至还要以政治和法律的研究为重和为中。要从政治和战略的角度出发来制订舟山和新区的社会发展规划甚至是科技和经济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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